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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unny0921 发表于 2008-7-3 14:43

第二届“杜邦杯”环保摄影展活动方案

[size=2]        伴随着数码技术的进步,摄影作品以其更加直观、快捷、表现力丰富、视觉冲击力强等特点,已成为广大公众易于接受的宣传教育媒介。

        通过举办环境保护摄影展览,使公众在富有警示和教育意义的摄影作品中,感受到人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意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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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size=2]具体活动方案如下:

一、 展览主题:污染减排与生态文明

◎警示类:曝光有悖生态文明,破坏环境友好的行为和现象

◎示范类:展示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、生态建设的成功举措和成就

二、评选标准:

1、主题明确、内容真实,形象生动,富有感染力和教育意义;

2、作品符合国家倡导的环保理念和政策导向;

3、作品的说明和标题简明、准确;

4、作品评选组别为专业组、业余组和青少年组;

5、作品拍摄时间:2002年1月1日至截稿日期。

6、作品截稿时间:2008年8月30日(以邮戳为准)。

三、奖项设置:

专业组、业余组和青少年组各设特等奖1个、一等奖3个、二等奖6个、三等奖 14个,其中:

◎专业组特等奖:获奖杯、证书和人民币10000元;一等奖:获奖杯、证书和人民币5000元;二等奖:获证书和人民币1000元;三等奖获参展证书。

◎业余组特等奖:获奖杯、证书和人民币5000元;一等奖:获奖杯、证书和人民币2000元;二等奖:获证书和人民币600元;三等奖:获参展证书。

◎青少年组特等奖:获奖杯、证书和人民币2000元;一等奖:获奖杯、证书和人民币1000元;二等奖:获证书和人民币300元;三等奖:获参展证书。

四、参展规则:

(一)参展者

1.接受通讯社、报刊社、图片社和各种摄影团体、新闻单位的记者和摄影师的摄影作品以及学生、社会各届环保人士、摄影爱好者等的摄影作品。

2.所有参展者须认真、完整地填写申请表,并将被视为对参展作品的知识产权等法律事务负完全责任。

3、参展照片将不返还参展者,组委会有权决定其非商业性使用。

(二)参展作品

1. 胶片、数码照片均可,黑白、彩色不限。

2. 每幅为8-10英寸,须标注题目和文字说明。

3. 作品用硬卡纸(式样附后)装裱。

4. 参展表格可在相关的网站上下载或直接向组委会及所在省、市、自治区环保局索取。

五、办公室

摄影展办公室设在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,负责日常事务工作。

作品寄达:

北京市西城区后广平胡同38号 国英公寓4D摄影展办公室收

邮编:100035  电话:010-66503359-604

传真:010-66503360   手机:13811618595

联系人:高黋(Kuang)韵   E-mail: [/size][email=agakay@163.com][size=2][color=#2b76b0]agakay@163.com[/color][/size][/email]

[size=2]官方网站:[/size][url=http://www.cfej.net/][size=2][color=#2b76b0]www.cfej.net[/color][/size][/url][size=2] [/size]

士多啤梨苹果橙 发表于 2008-7-7 00:32

昏迷,我还以为是我们协会什么时候搞这个活动我不知道呢……

bunny0921 发表于 2008-7-17 22:40

呵呵~楼上是摄影协会的吗?
社团联让摄影协会和绿色环保协会一起联合办这个活动~
只是,那时候留了我们负责人的电话,让你们与我们联系
不过……没有回音……

makuto 发表于 2008-7-18 01:49

回复 板凳帖 bunny0921 的帖子

你上面那个是我马甲= =b

奥力弗 发表于 2008-7-18 01:51

楼上的马甲好多 哦~~~~

SeeD 发表于 2008-7-18 02:06

不知道我那个30万像素的   手机 算不算    相机

fancyyan 发表于 2008-7-18 02:07

我竟然一直没发现这个帖子很重要啊,罪该万死

bunny0921 发表于 2008-7-20 14:17

[quote]原帖由 [i]fancyyan[/i] 于 2008-7-18 02:07 发表 [url=http://www.nanhubbs.com/bbs/redirect.php?goto=findpost&pid=629170&ptid=61869][img]http://www.nanhubbs.com/bbs/images/common/back.gif[/img][/url]
我竟然一直没发现这个帖子很重要啊,罪该万死 [/quote]



呵呵~放假了也很少人来关注这里了,没事!
只是,不想把这个活动置之不理了,所以才放到这里来,希望多一些人知道!
有兴趣的同学就赶快参加吧!

bunny0921 发表于 2008-7-20 14:17

[quote]原帖由 [i]SeeD[/i] 于 2008-7-18 02:06 发表 [url=http://www.nanhubbs.com/bbs/redirect.php?goto=findpost&pid=629169&ptid=61869][img]http://www.nanhubbs.com/bbs/images/common/back.gif[/img][/url]
不知道我那个30万像素的   手机 算不算    相机 [/quote]


~呵呵~算吧!试试看!

bunny0921 发表于 2008-7-20 14:19

[quote]原帖由 [i]makuto[/i] 于 2008-7-18 01:49 发表 [url=http://www.nanhubbs.com/bbs/redirect.php?goto=findpost&pid=629160&ptid=61869][img]http://www.nanhubbs.com/bbs/images/common/back.gif[/img][/url]
你上面那个是我马甲= =b [/quote]


昏~
不过,很少人知道这个事情吧~
我只和会长提了一下。
还有我们这一届的干部知道……
因为我们接到这个活动的时候,已经要考试了……哎~

菁月...若诗. 发表于 2008-7-21 12:34

:tk_15

跟摄影协会联合办??

bunny0921 发表于 2008-7-21 22:11

[quote]原帖由 [i]菁月...若诗.[/i] 于 2008-7-21 12:34 发表 [url=http://www.nanhubbs.com/bbs/redirect.php?goto=findpost&pid=632601&ptid=61869][img]http://www.nanhubbs.com/bbs/images/common/back.gif[/img][/url]
:tk_15

跟摄影协会联合办?? [/quote]


是摄影协会的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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